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升实验室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理工设备〔2017〕13号)、《浙江理工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理工资实〔2022〕10号)、《浙江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管理办法》(浙理工资实〔2022〕8号)与《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与建设工作量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总结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实验室认真梳理教学计划外实验室开放基本情况,内容涵盖开放实验室名称、房间号、实验技术人员、开放形式、开放内容、开放时间、年度接纳学生人数、管理模式、安全管理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2022年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表》(附件1)。
二、请各实验室认真核对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准确统计设备使用机时数、对外服务机时数等数据,认真填写《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总结表》(附件2)、《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统计表》(附件3)。
三、各实验室上报数据将作为2022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考核、学校开放实验管理工作量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请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2022年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表》、《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总结表》与《2022年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1495480@qq.com
联系人:牟洪静/86843287
服装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