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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9-7 14:51:03 访问量:

各实验室: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校办学基本条件监测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校管理部门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把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与高校专业设置、教学检查评估、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等挂钩。各学院(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遵照通知要求准确、及时填写附表中的各项内容并上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连续性。

二、我校属普通本科院校类,需报送7张基础报表(简称“基表”)和综合信息表一(简称“综表一”)。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各报表填写分工为: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汇总报送;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汇总报送;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由各实验室如实填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报送;

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由各实验室如实填写,教务处汇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送;

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由各实验室如实填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报送;

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由各实验室如实填写,注意附上教师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情况清单,由科研院、教务处、学工部等职能部门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报送;

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由各实验室如实填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报送;

8.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综表一)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报送。

三、各实验室的统计数据应在9月24日16:00前按要求报送。报送形式与2020-2021学年一致。

四、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详见 “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http://202.4.130.200:81下载。需填写的表格(Excel形式)详见附件。

五、本次填写的表格(Excel形式)需提供纸质表格及电子版表格,请发邮件至丁笑君老师处(dxj_tina@zstu.edu.cn,8684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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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


附件1 信息统计需完成表格及填报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