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中心实验室:
2009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和经费分配计划已经通过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为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发展,保障好实验教学,现将项目经费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立项的项目及经费详见附件1-3。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下达的经费额度和原项目申报书内容,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拟订科学合理的设备购置及经费使用计划。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书》并上交到所在学院(部)。学院(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月23日前统一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审核(一式五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项目所在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各一份)。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并签字后,项目负责人凭《项目合同书》到计财处领取经费本,并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参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好《浙江理工大学政府采购预算表》,并送交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总务处等部门审批,由总务处负责上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后实施设备购置。
四、因政府采购所需时间较长,为了不影响教学工作,各学院(部)务必在7月1日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签订以及《政府采购预算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五、校立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在经费下达后的1个年度内完成。届时本处将组织检查和验收。
六、有关文档可到设备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
1.2009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一览表
2.2009年度上级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一览表
3.2009年度各学院(部)实验室运行经费一览表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