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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设备处通知:关于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手册》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8 17:51:07 访问量:

现转发校事宜按时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关于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手册》学习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84号)的指示精神及相关兄弟院校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实际做法,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学校编印了《实验室安全手册》,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发放、学习及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事宜

  1、发放对象:各学院(部)所有教职工(除11月17日已发放“手册”的教师)及学院(部)全体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2、发放要求:发放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安排,确保上述人员人手一册。

  3、发放安排: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实验室安全手册申领表》于11月29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手册》编印好后,由印制单位根据各学院(部)申报领用数,直接送至各学院(部)。

  二、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

  1、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相关教师和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2、实验室工作人员、相关教师和全体学生务必详细阅读本手册,以掌握安全知识、养成良好实验习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3、各实验室要常备《实验室安全手册》,对实验室现有岗位人员和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发放和宣讲。

  三、“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

  1、各学院(部)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全体学生于12月22日前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一式二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管,一份交由所在学院(部)存档;相关教师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签订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

  2、各学院(部)完成已签字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回收后填写《“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作为学院(部)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重要档案资料,我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联 系 人:王老师

  地    点:1-412-2

  联系电话:86843277

  邮    箱:jwang72@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