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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2-27 17:14:31 访问量:

各实验室: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防范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工作正常开展,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需组织、指导和督促各实验室按照分类分级检查管理规定,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详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所适用的实验室安全类别确定检查内容,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各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校级检查、督查。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生物安全、气体安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实验室自查于3月10日前通过“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zcsy.zstu.edu.cn)提交检查记录并汇总存档。

2.各实验室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实验室须组织加强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拟开展的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及审查。针对实验室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实验教师、实验项目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须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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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