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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3-1 14:30:01 访问量:

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健康和实验室安全,在切实抓好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现就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根据学科特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详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内网)组织开展一次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生物安全、气体安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及防疫工作的落实情况等,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实验室须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和《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详见内网),根据所属实验室的等级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的认定,对照各级实验室检查频次的要求,督促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工作落实情况。

2. 各学院须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开展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工作,利用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巡检平台开展检查,进行检查信息采集、整改上传等全过程图文记录,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具体操作指南请见《实验室安全巡检平台使用说明》(附件1)。

3.各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4. 各实验室须组织加强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拟开展的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审查及风险评估。针对本学期返校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实验教师、实验项目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须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5.各实验室须按照春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同查同防,各学院实验室要全面细致落实“人、物、环境”同查、同防等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做好准入管控,严格管控实验室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勤洗手。

6. 在各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校级检查。


四、时间要求

各实验室须于3月6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在线上提交整改情况。


五、材料报送

请各实验室于3月6日前上交经负责人签字的盖章版《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总结表》(附件2)。

联系人:牟老师  电话:86843287  地点:7-440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巡检平台使用说明.pdf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总结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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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