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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06至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09-9-4 10:02:42 访问量:

各有关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2006至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教字〔2009〕228号)文件精神,浙江省财政厅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于10月中下旬对我校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06至2008年度获得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支持的19个实验室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关于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的总结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各1份。如有到2009年8月底还未能完成的实验室项目,请在工作总结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计划完成时间,并填写“到2009年8月底还未建成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2.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进度要求,分“在建”、“2009年新建成”和“2008年前已建成”三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具体情况见附件1),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在建”项目:2008年度立项的“产业用纺织品实验室建设”等8个项目。该类项目检查的重点是项目进展情况,填报“到2009年8月底还未建成实验室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在建实验室设备购置及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

(2)“2008年前已建成”项目:2006年度立项并已通过资金检查的“轻化工程实验室(制浆造纸)建设”和“动画与广告制作实验室设备购置”2个项目。该类项目重点是绩效评价,需上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省属高校已建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情况统计表(一)、(二)”(格式和要求见浙财教字〔2008〕219号文件及附件4和5,纸质、电子文档各1份),并在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后注明“2008年前已建成”。

(3)“2009新建成”项目:2006至2007年度立项、尚未接受过资金检查的“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续建)”等9个项目。该类项目重点是资金检查,需上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新建成实验室设备购置及资金使用情况表”(格式和要求见浙财教字〔2008〕219号文件及附件6,纸质、电子文档各1份),并在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后注明“2009年新建成”。

三、绩效评价材料报送程序

请各有关学院统一准备好上述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于9月18日前将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森老师处(行政楼410室,Tel:86843277,E-mail:wangsen@zstu.edu.cn)。我处检查后将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四、请各相关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2008年度立项项目除外)准备好项目汇报的PPT材料(汇报内容参见浙财教字〔2008〕219号文件附件1-1、1-2),限时10分钟。我处将在省财政厅专家组到校检查前对上述有关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校内检查,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所需的参考文件和材料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的“实验室专项管理”栏目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OO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