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类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3-25 12:51:24 访问量:

各学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检查和落实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类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成果和学生的受益面情况,加快教改项目的研究和建设进程,教务处决定组织有关专家对2010年立项的20个实验教学项目(详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项目实施进展程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后续改革思路是否清晰和预期成果成效显著等四个环节开展。具体内容包括:

1.实验项目的教学目标、实验方案设计具体思路,以及可能的各种具体方案的实验结果。

2.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

3.实验教学课件:视频或PPT+视频。

4.一篇二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由项目组成员以“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发表实验教学研究论文,并标注“基金资助: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教高函〔2009〕28号”。

根据上述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汇报完成情况。

二、中期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发言和展示(5分钟)

2.接受专家组提问(5分钟)

三、中期检查结果认定

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行的进展情况,由专家组评议给出认定结果。此次检查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种,标准如下:

       1.优秀: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按期完成应做的内容;阶段性成果丰富。

       2.通过: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按期完成应做的内容;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3.限期整改:(1)项目研究思路不够清晰;(2)研究方法不够科学;(3)任务完成状况较差。以上3条达到其中1条,即可评为限期整改项目。限期整改的项目,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3个月内提交相应材料。若3个月后材料尚未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将予以中止,同时不再享受省部级项目待遇。

四、中期检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8日上午8:30,地点:行政楼217会议室(暂定)

五、中期检查专家组

本次中期检查专家组由教务处、实验设备处、服装示范中心和机械示范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竺志超

成员:邹奉元、张瑞林、叶秉良、朱小行、鲍卫君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详细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类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3份)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4日交到服装示范中心丁笑君处(电话:86843249,19号楼317办公室)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类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一览表(含中期检查顺序)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服装类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